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咨询室来访者须知
来源:心理健康中心    上传时间:2013-09-12

1、服务对象:

本咨询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实行免费服务。

2、咨询内容:

有关学习压力、人际沟通、心理适应、情感问题、人格发展、人生规划、危机干预等其他方面的心理咨询服务。

3、咨询原则:

保密原则:

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

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a、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B、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4、来访者的职责:

1)准时赴约

咨询时间确定后,请您准时赴约。准时赴约,不仅是对咨询老师尊重的表现,也是您认真对待自己的问题的标志,是咨询老师判断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评价指标之一。 一般而言,一次咨询的时间为50至60分钟。即使你迟到了,咨询老师也不会轻易延长咨询时间。当然,您也不必到得太早,即使您提前到达,咨询也将在约定的时间开始。通常在约定的时间之前10分钟左右到达比较合适。 因为每次咨询的时间有限制,所以最好先想好开头说什么。咨询时开门见山,几句话就进入主题。不要顾虑重重,说话拐弯抹角,尽量做到有问必答,以便咨询老师准确分析、判断您的问题。

2)敞开心扉,自助成长

心理咨询是一个助人自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把心理老师看作是一个特别亲密的朋友,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不要虚假陈述,比如,修改事情的真实经过、掩饰自己的真实感受等等,这将会妨碍咨询老师对您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 不必担心咨询老师会泄密,我们会尊重您的隐私权,对你所说的内容给予绝对的保密,因此,面对心理老师,尽可能地敞开心扉,真实地陈述自己的问题。 不要期望心理老师帮您做决定。心理老师的职业准则恰恰是要避免这种不能完全负责的“硬性指导”。我们只能给您讲些观点和道理,启发、疏导您的“症结”,最后的决定还得由您自己拿。

3)坚持咨询

不要希望一次咨询就“根治”。心理问题不是一夜形成的,它的解决也往往需要一个过程,那种希望“一点通”“仙人指路”的走捷径想法是不现实的。心理老师布置给您的“家庭作业”或提出的建议,您要认真去做,才能达到咨询的效果。如果心理老师建议你接受长期咨询,请您务必坚持接受咨询,不能半途而废。

5、其他注意事项

1)一般每次咨询不超过60分钟,次数约为3到6次,视具体情况而定,所以请在每次咨询结束后,与咨询老师约定下次咨询时间。

2)在接待室等待咨询的过程时,可阅读咨询室的杂志资料,并请你保持接待室的安静。

3)如果您不喜欢这位咨询老师,或者感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您也可以及时中断或结束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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