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部章程(最新修订)
来源: 心理健康部    上传时间:2013-11-20

   

第一章  总章

第一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部(简称心健部)成立于2008年9月,是湖北文理学院学生联合会十大部门之一,接受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的指导和直接管理,享有湖北文理学院学工部(处)·团委的专项资金支持。

 

第二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与咨询部的工作宗旨:倾听关爱、追求成材,为灿烂的青春守望,共建积极美好的生活。

 

第三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与咨询部的口号:美丽生活,从心开始!

 

第四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与咨询部的工作目标: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普查。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五条  工作职能: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工作。针对普遍问题,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适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第六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部工作精神:奉献、创新、求实、协作。

 

第七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部拥有完整而全面的成员管理及选拔制度,部门规章制度,成员考核制度。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与咨询部是湖北文理学院学生联合会部门之一,所有心理健康与咨询部成员均享受湖北文理学院学生联合会的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各种活动且享有对部门工作的知情权,了解各项活动事务开展的程序。

 

第十条 成员必须一周2-3次向上级汇报工作进程和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的意见。

 

第十一条 成员必须遵守本部门一致通过的决议,且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十二条 成员需承担维护本组织的信誉、名声、扩大本组织的影响力的责任。

 

第十三条 成员在遵守本部门借阅制度的前提下可以借阅心理健康中心内图书、报刊、杂志等。

 

第十四条 成员必须遵守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五条 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部组织组成:校学生会主席和分管副主席;校心理健康与咨询部(部长和干事);二级学院心理健康与咨询部(部长和干事);《淡泊心泉》编辑部;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心理委员;心理协会(理事会及会员)。

1、校心健部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副部长分管活动、宣传和网络。另设编辑部,隶属心理健康咨询部。校心健部干事若干(20人左右)。

2、二级学院心健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3人,干事若干。

3、心理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另设其他部门部长。

第十六条  校心健部职责

1、部长(兼心理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总领全局、协调部门内外部各方面事务,并对本部门重大事务有决定权。

(2)负责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老师,保持与其沟通交流,并及时向各组织负责人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3)负责联系校学生会主席团和各二级学院主席,保持与其沟通交流,得到主席团更多支持。

(4)负责代表本部门出席参加学联各项大型活动,并加强与学联其他兄弟部门联系。

(5)负责管理部门经费(其他副部长协助管理和监督)。

(6)负责与二级学院心理辅导老师、心健部部长的沟通交流,适时参与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活动进行监督与指导。

附:会长职责(分管心理协会)

(1)负责心理协会的招新、招干和人员安排与调动。

(2)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策划、实施和总结。

(3)负责加强协会与校心健部的联系、沟通,并相互协作合作

(4)负责协会财务管理。

2、副部长职责(分管活动)

(1)负责协助部长的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部门各项活动的策划、实施和总结和表彰(其他部长协助其完成)。

(3)负责与其他部长讨论协商制定各项活动的预算并结算出每个活动实际花费。

(4)负责收取每个月各二级学院的心理健康月报表和活动记录表。

(5)适时参与二级学院团体辅导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与评定。

3、副部长职责(分管宣传)

(1)协助部长的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所有活动前的宣传和活动后通讯稿撰写及在校新闻网发表,将本部门的活动在学校学生论坛淡泊苑、卧龙出山BBS及其他论坛上发布。

(3)负责心理健康与咨询部博客的管理,及时更新部门信息(其他部长协助管理本部门博客)。

(4)负责联系和指导编辑部编辑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报《淡泊心泉》,联系报社印刷报纸,负责将报纸交于指定组织让其发放。

4、副部长职责(分管网络)
(1)协助部长的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心理健康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普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以及普查后各项数据的统计与整理工作(其他部长协助完成)。
(3)负责湖北文理学院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网站的维护,及时更新网站上关于本部门的各项信息。
(4)负责建立心健部QQ群,建立心健部完整的飞信通信体系,通知和传达给心健部成员各种工作信息。

5、编辑部职责

(1)多了解心理学基本知识,对其整理并发表。

(2)与二级学院保持联系,搜集并整理同学们的精彩文章。

(3)定期出版《淡泊心泉》

 

第十七条 二级学院心健部职责

1、准时参加心健部的例会(具体情况见第四章)。

2、认真完成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下达到二级学院的文件和工作。

3、及时与本院心理辅导老师联系,接受心理辅导老师的指导。

4、及时和校心健部保持联系、沟通。支持校心健部的各项工作。校心健部和二级学院心健部应该团结互助。

      5、负责在本院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6、负责走访本院各年级寝室,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解决或上报。

      7、每月及时上交心理健康月报表,月报表必须有辅导员签字,并加盖本学院的公章。

第四章  会议制度

1、每周日晚6:30召开部内会议,由部长和副部长主持,主要讨论一周工作情况并布置下一周的工作任务.

2、与会人员:校心健部部长及干事,各二级学院心健部部长。

3、例会前统计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例会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4、会议期间如对会议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提出以便尽快共同解决.

5、每隔一个阶段的工作在例会上进行总结,提出工作中的不足与可取之处.

6、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要向各部长请假。会后,由各部长指派专人向缺席者传达会议有关内容。

7、会议期间应自觉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

8、要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全体会议的纪律,由各副部长负责。

9、重要会议的与会者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

 

第十八条 校心健部成员每周一中午12:30召开一次会议,向老师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心健部全体成员每两周一次例会,定于每周日晚。因工作需要,召开临时工作会议。

 

第十九条 每次开会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或由他人代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示部长,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二十条 每次会议由办公室成员作好记录。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财务收入

本部门的经费来源:湖北文理学院学工部(处)·团委和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活动拨款,以及外部商家赞助等

 

第二十二条 财务支出

本部门经费支出:心健部举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

 

第二十三条 财务管理

1、本部门经费统一由校心健部部长管理,校心健部副部长协助管理。经费支付统一由校心健部部长批准。

2、本部门专门选一名副部长管理部门经费的出纳,另选一名副部长负责部门经费记账。

3、经费使用流程:使用人在需用经费之前,先制定好经费预算,然后征求校心健部部长的同意(校心健部部长要权衡各方面因素和条件选择是否同意)后,再到管理账本记账的部长处说明情况后,到管理经费出纳的部长处领取经费。

 

第六章  考核制度(不断改进与更新)

第一节 二级学院心健部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考核制度主要为二级学院心健部工作考核制度,并以  此作为评选优秀二级学院心健部依据;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院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具体考核条例进行分数加减。

 

    第二十五条   日常工作及表现考核

  一、例会考核15

   (一)部门例会以及临时会议要求干部、干事全体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告知校心健部各部长或者本院干事代会;

   (二)例会到勤10

       a、无故缺勤三次及以上者扣除该项分

   b、请假次数在三次及以上者扣分5

   c、迟到次数达三次者扣除5

  (三)例会表现5

     1、会议中故意扰乱纪律、态度不端正者扣2分

     2、会议中未能对本院近期工作向全会做详细汇报者扣2分

     3、会议中不认真参与者扣1分

 二、日常工作考核35

  (一)心理主题班会、讲座、活动及寝室走访20

     1、两次未按时或没有举行心理班会者 扣除10

     2、一年内未举行任何形式的心理讲座或活动者  扣除 5

     3、一年内走访寝室三次以下者  扣除5

  (二)两表及各类资料15

     1、每月月报表及工作记录表未按时上交者扣除5

     2、班级心理主题班会资料及心委信息等资料未能按时上交、资料欠缺者扣除5

     3、活动照片及新闻稿未能及时上交、资料欠缺者扣除5


  • 心理普查10

  (一)普查率5

     1、第一次普查率未达95%者扣除3分

     2、第二次普查率未达80%者扣除2分

  (二)普查组织3

     1、普查中出现重大组织协调问题、导致普查秩序混乱者扣2分

     2、普查中出现管理不当、高声喧哗、扰乱纪律者扣1分

  (三)普查准备2

     1、普查前未能及时、准确将普查信息告知普查人员者 扣除2分

  

    第二十六条  五月心理健康月考核 40

   (一)五月活动15

      1、五月活动内容形式单一、无创新者 扣除 5

      2、五月活动人员参与广泛度低者 扣除 5

      3、五月活动未能及时宣传、不及时告知校心健部者 扣5

  (二)成果宣传板15

     成果宣传板分数由全体参与评分者打分,所有评分者成绩取均分,最后统计结果将乘以37.5%

 (三)活动资料10

     1、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上交活动策划书、活动清单等资料者扣5分

2、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完整上交活动总结资料者扣5分

 

    第二十七条 额外加分项20

        在日常工作及五月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予以加分,单项不超过10,总共不超过20

①评选为优秀心委的,所在的院加5

②平时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月及时开展并坚持不断的院加10

③工作记录表、活动调查表、班级心理班会资料等完备的院共加10

④在五月份活动中获得一致好评、影响力大的单项活动,所举办的院加5,可累加至10

⑤在五月份活动中获得除优秀心健部的荣誉以外的其它荣誉,单项5,累计不超过10。

 

      第二十八条 本考核制度由校心健部负责执行,各院部长参与监督,每学期末进行本学期考核成绩公布。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之解释权属于湖北文理学院学生联合会心理健康与咨询部。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心理健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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